最高检支招(这款棋牌游戏帮他们非法获利200多万)
Author
生成
海报
公众号名称

公众号描述

关注
最高检支招(这款棋牌游戏帮他们非法获利200多万)
05-06

山东招远法院:利用网络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60万,16名被告被判刑

近日,招远法院审结了一起16人的网络开设赌场案,其中刘某等7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16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260.93万元被追缴上缴国库,供被告人犯罪所用的财物一并予以追缴,16名被告人被处罚金共计85.2万元。

简要案情

一款App软件能玩多款网络游戏,玩家可将人民币兑换成游戏金币

2017年3月15日,被告人刘某出资成立四川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网络科技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委托他人开发了B棋牌APP软件,先后推出麻将、拖拉机、斗地主等游戏。游戏玩家利用手机下载B棋牌APP软件,绑定微信号进入游戏,先通过游戏商城或者联系币商充值人民币兑换成虚拟的游戏金币,然后在游戏中利用金币下注,和其他玩家通过拖拉机等游戏进行金币输赢,玩家赢得金币后,再通过币商兑换成人民币。游戏公司抽取每个玩家每局底注的25%作为提成。

一家网络公司打造7名股东、2名受聘高管、5名币商、2名代理的非法经营管理链条

在A网络科技公司成立后,2017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罗甲、罗乙、杨某甲先后出资入股。2018年4月22日,被告人罗乙、杨某甲退出股份。随后被告人张某某、石某某、邱某等人于当月成为股东。2018年5月15日,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被告人郑某。币商为B棋牌的游戏玩家提供人民币与金币兑换服务,然后与A网络科技公司进行资金结算,并从A网络科技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提成作为服务费。被告人刘某先后直接发展了被告人秦某某、郭某某、程某某等人为币商。2018年3月,被告人张某某组建专门的币商队伍,张某某联系李甲,由李甲成立了宜宾市C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对所有币商进行统一管理,又招募了李乙、黄某某等币商。为了发展更多玩家参与B棋牌游戏,A网络科技公司建立三级代理制,直接发展玩家的一级直属代理获得公司提成的40%作为代理费,二级代理获得公司提成的10%,三级代理获得公司提成的5%。被告人邢某某、杨某乙等人为B棋牌担任代理,提供发展游戏玩家服务,并从中收取代理费。

游戏公司从玩家底注抽取提成进行股东分红,币商、代理从游戏公司收取佣金

被告人刘某、罗甲、罗乙、杨某甲、张某某、石某某、邱某作为游戏公司股东参与利润分成,其中刘某分成102.5万元,罗甲分成38.2万元,罗乙分成21.85万元,杨某甲分成21.85万元,张某某分成8万元,石某某分成8万元,邱某分成6.5万元,被告人刘某、罗甲、罗乙、杨某甲、张某某、石某某还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游戏公司管理,其中刘某负责全面工作,张某某负责币商,罗甲负责运营发展代理,石某某妻子负责财务,罗乙和杨某甲作为股东期间负责运营发展代理。被告人李乙、秦某某、郭某某、程某某、黄某某等人作为币商,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其中郭某某收取服务费68558元,秦某某收取服务费46854元,程某某收取服务费24724元,李乙收取服务费24324元,黄某某收取服务费11823元,李甲虽然不直接从事资金结算服务,但其作为宜宾市C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统一管理币商,应当对其管理期间李乙、黄某某收取的服务费以及其个人收取的2万元服务费负责,数额超过5万元。被告人邢某某、杨某乙为赌博网站提供发展会员服务,收取服务费,其中,邢某某收取服务费182625元,杨某乙收取服务费61394元。被告人郑某明知是赌博网站而帮助管理,并领取固定工资10万元。

案件审判

招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郑某、罗甲、罗乙、杨某甲、张某某、石某某、邱某、李甲、秦某某、郭某某、程某某、李乙、黄某某、邢某某、杨某乙利用B棋牌APP软件组织参赌人员以开拖拉机等形式进行赌博,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罗甲、罗乙、杨某甲、张某某、李甲、郑某等七名主犯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二十五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对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两名主犯石某某、邱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三万五千元;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或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李乙、程某某、黄某某、秦某某、杨某乙、邢某某、郭某某等七名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三万元至七千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说法

开设赌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九大类违法犯罪之一的犯罪,该案中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招远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坚持惩戒与教育并举,坚决净化社会不良风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该案中币商和代理大多是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小心误入歧途,案例中的网络公司打着正规公司的牌子,干着违法的勾当,大学生往往不能正确识别。希望本案例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让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青年人找工作擦亮双眼,避免类似案件发生。

龙口法院:夏日雷霆再出击

龙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夏日雷霆再出击,8月2日一大早,黄河团队闪击老赖,取得丰硕成果,俩人被堵在被窝,一人村中散步被逮,三起执行案件都有突破。

东江镇的柳某欠他人石子款142000元,经法院调解,柳某同意每月还款4000元,直至欠款全部付清。调解书生效后,柳某只履行了一个月就再无动静。无奈之下,原告只好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今天一大早,黄河团队的执行干警将柳某堵在家中,但其仍然拒绝执行,最终被拘留。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但有的人就是不自觉。2013年,东江镇的姚某分三次向朋友借款14500元,并出具了借条,后原告多次向姚某催要该款未果。经法院调解,姚某承诺分三次还清借款,但一直没有履行。今天早上,面对上门强制执行的干警,姚某终于当场交付3000元,余款将分期履行。

徐福街道的张某以购房、还车贷、治病为由,先后多次向他人借款9万余元。原告催要未果后起诉至龙口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十日内偿还借款,否则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于判决,张某置之不理,今天早上,张某终于被堵个正着。执行干警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后,张某承诺一星期之内还款1万元,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3荣成法院:三伏天里送大礼

要问三伏天里什么最能安慰焦急的申请人?毫无疑问!那就是能将案件顺利执结!案件的执行虽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顺利执结总能安抚因炎热的天气而焦躁的心。

近日,荣成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5年的案件,被执行人唐某为躲避执行有家不回,其父母也是声称并无被执行人踪迹。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通过执行110机制,顺利查找到唐某,经过释法明理,唐某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协议,案结事了,在炎炎夏日为申请人送去了一份大礼

大好年华因一场车祸被打断

2012年,张某也只是个二八年华的大好青年,在荣成某公司任职,但这美好的青春却因一场车祸而彻底改变。

2012年7月,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车上乘坐着张某,行至虎山镇某路口,由于夜晚光线不佳,唐某未能观察好路面情况,在拐弯时与荣成某公司驾驶员赵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张某受伤,右下肢截肢构成五级伤残,左眼视神经萎缩构成十级伤残。

大好的青春因为一场车祸而被无情打断,张某的沮丧可想而知。为了能够正常行走,张某准备在烟台某公司安装假肢,但由于张某还在成长期,安装假肢前三年须每年更换两次接收腔,而假肢每年还都需要维修,价格不菲。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将唐某、机动车驾驶员赵某、机动车所有者荣成某公司告上了法庭。

被执行人消失无影踪,执行陷入瓶颈

法院经审理查明,唐某无证驾驶无照普通二轮摩托车,未观察好路面情况,与赵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货车实际车主为荣成某公司,该车辆未参加保险,被告赵某系该公司职工,事故发生时赵某系职务行为。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最终判决荣成某公司赔偿张某82.3万元,唐某赔偿张某66.3万元。公司的赔偿款很快就到位了,但唐某却忽然不见了踪影,张某无奈于2015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后,考虑到申请人身体情况,执行干警立即向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时,却发现,唐某玩起了躲猫猫,换号码,一走了之,企图躲避执行。干警多次赶到唐某家中,也总是无功而返。另一方面,执行干警也侧面出击唐某父母,希望他们可以站在张某的角度,能帮助唐某筹集一些赔偿款。但唐某的父母也只是普通职工,家中积蓄本就不多,60多万的赔偿款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唐某不知所踪,唐某的父母也拒绝替儿子赔偿,执行一度陷入瓶颈。

法院、公安执行联动,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执行干警调转方向,借助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查机制,干警第一时间将唐某列入了执行110布控名单,借此查找唐某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执行干警终于等来了唐某现身的消息,经公安机关协查,唐某在某边防出现,干警们迅速出击,将唐某带回法院。虽然唐某情绪激动,态度蛮横,但干警并没有灰心,趁热打铁,晓之以理,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在心平气和地劝说中进行引导,让其换位思考,并严厉告知拒不履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唐某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唐某一次性赔偿张某20万元,本案就此了结。

当天下午,唐某的父母就带着东拼西凑的20万来到了法院,交给张某。在这炎热的夏日,张某收下了这份来自法院的降暑大礼。

4临沂兰山法院:走进董国飞法官工作室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临沂商城的发展,根据临沂物流行业实际,兰山法院于2013年12月16日在金兰物流基地设立了董国飞法官工作室,作为法院诉讼服务的一个诉讼服务站。

近三年来,董国飞法官工作室共接受当事人咨询2000余次,诉前解决纠纷200余件,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00余件,审结1350余件,其中2019年上半年收案332件,结案230件。

链接:走进兰山法院董国飞法官工作室

案件速递

1菏泽牡丹区法院:快速执行到位14位农民工的血汗钱

太感谢你们了,法官,要不是你们,我们十来个人的血汗钱就要不回来了8月2日,14位农民工代表握着牡丹区法院执行二庭法官王立胜的手这样说道。同时,将一面写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牡丹区法院执行二庭王立胜法官团队手里。

原来是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14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刘同起等14名申请执行人追回拖欠已久的工资53000余元,维护了14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7年春天,刘同起等14人跟随孔某在济南工地从事楼房保温施工,工程完毕后,孔某只支付给14人部分工资,剩余部分经多次催要未付,于是14人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孔某仍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刘同起等14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这14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王立胜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团队人员李春宝、张蒙、刘舒集中时间与精力办理此案。先是对被执行人孔某的财产进行线上查控,但通过查询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孔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又通过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孔某到法院,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孔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孔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在执行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劝导下,被执行人孔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多次与被执行人孔某家人联系,并与其所在项目经理部领导沟通,其所在项目经理部领导同意预支部分工程款给被执行人孔某,让其家人交付到法院支付给14名农民工。这14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前后仅仅用了二十余天便快速执结。

2平度法院:一次邮寄、两次电话、三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拆迁补偿案

7月25日,在承办法官刘德治和调解员纪小令不断地电话沟通劝说后,一起采用速裁程序的拆迁补偿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2013年11月,原告青岛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平度某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工程项目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直至2018年1月,被告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均按照协议及相关规定履行了义务。然而自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其停止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合计28万余元。

2019年7月23日,原告青岛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平度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大厅分流员在办理网上立案后,当即进行简繁分流,因证据扎实、事实清楚,将该案确定为速裁案件。法官确定三日后的7月26日开庭审理,并给被告邮寄送达诉状和开庭传票。

7月24日,办案人员通过手机扫描法院专递邮件回执上的二维码后,确认两被告均已签收了诉讼文书。法院与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电话联系,向其讲法释理,经过半个小时的耐心调解,被告公司最终答应将所欠补偿款28万元余元马上给付原告。

过了一个半小时,原告公司财务人员来电,称其已经从被告公司处领取了上述补偿款,但双方又因诉讼费由谁承担发生了争执。为此,调解员再次与被告公司电话沟通,跟其释明:如因诉讼费问题调解不成,届时仍需到庭开庭,实在不值得。同时,告知其如果调解成功,调解员可以劝说原告撤回起诉,诉讼费则依法减半收取。

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调解,被告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于7月25日将减半后的诉讼费付给了原告,原告当日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一桩拆迁补偿纠纷案,只用了一次邮寄、两次电话、三天时间,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却做到了快捷、圆满地结案。

3淄博高新区法院:刑事自诉向拒执说不

对法院的生效判决置之不理,屡屡和法官玩躲猫猫,隐瞒自己的财产不依法报告,一男子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2019年7月12日,在被逮捕后的第三天,面临拒执罪的被告人滕某一次性付清了拖欠6年之久的40万元欠款。

据悉,2012年,滕某与魏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淄博高新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滕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随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滕某分三年支付赔偿款780000元。2013年3月至12月被告滕某在分三次付了339720元之后,余款440280元却迟迟不予履行。执行未果的情况下,淄博高新区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并首次发出刑事自诉律师调查令,最终调查得知被告人滕某名下在外地登记有一处房屋,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的民事判决。确认这一情况后,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发出逮捕书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今年7月9日由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滕某进行逮捕。

7月12日,在被告人滕某被逮捕后的第三日,经淄博高新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再次达成和解,滕某家人主动到法院,一次性支付民事判决的剩余赔偿款40万元,并于当日过户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这是淄博高新区法院第二起以刑事自诉程序打击拒执犯罪、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案件,有利于形成依法打击的合力,强化对失信行为的震慑,保障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结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国家司法权威。

来源:山东高发微信公号

编辑:史梓敬

本文由同城头条作者上传并发布,同城头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同城头条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阅读 723

第一次接受赞赏,亲,看着给啊

赞赏
0人赞赏
1
3
5
10
其他金额
金额(元)
赏TA
申请头条作者号

便民信息

更多

推荐阅读

热门评论
随便说点什么
发表评论